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20569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6〕341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6-04-21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、韩城市交通(运输)局,省公路局:
为深入贯彻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,加快推进我省“十三五”干线路网建设,经研究,现将2016年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印发你们(见附件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按照交通运输部目前有关政策,国家只针对已纳入“十三五”规划并在近三年实施的项目安排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,且申请资金项目须完成前期工作审批程序。本次下达的前期工作计划项目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安排,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全力加快推进前期工作,确保按时间要求完成项目可研报告、初步设计批复。
二、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要求,申请下一年度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的项目,今年上报时间较往年大幅提前。对拟申请2017年中央车购税补助的项目,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,向部报送项目可研报告、初步设计批复文件。省厅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前期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,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,将调至“十三五”规划末尾,依次滚动安排其他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的项目。
三、各市交通(运输)局负责指导辖区内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,协调国土、环保等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专人负责,制定工作方案,夯实目标责任,按照相关资质要求,择优选择咨询设计单位,深入研究论证项目路线方案、技术标准及主要工程量等内容,切实提高前期工作质量,同时要抓紧办理土地预审、环评等前置手续,全力加快项目审批进度。
附件:2016年干线公路前期工作计划表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4月20日